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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姓名、证书管理号等信息筛选认领本人名下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证书认领工作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大家互相转告,广泛传播。
认领范围:2010至2016年高级,2010至2018年区直中级。